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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差评”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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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bao 先看故事,再说事儿:

故事一:《东方早报》杭州某高校大二学生李某怎么也没想到,他给淘宝网卖家的1个“差评”竟惹来了官司。日前,卖家林某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抹去“差评”和 “不当评论”,恢复自己100%的信誉度,并索赔约5万元。


故事二:为制作网站,李某在淘宝上找到可制作网站的林某“店铺”,“我把模板、资料发给她,她满口答应,说300元足够了。”李某说,过了几天,林某将网站截图发来,但文字无法全部显示,他要求修改,林某表示要添加网页链接需另收费。李某说:“按她的要求需要1000多元。做到一半要加钱,摆明了是想敲诈。”林某则表示:李某起初只要求做简易网站,自己也曾告知李某有加价的可能,并拒绝了李某退款的要求。

在淘宝网调解下,林某最终同意退还225元,淘宝方面按惯例补偿李某25元,并要求林某把所制网站系统交给李某。但林某拒绝为李某提供安装调试,李某给了林某店铺一个“差评”,并留言“卖家根本不会做网站,还敢接单,事后不按约定还要加价,在合作中的言语交流表现出(得)极不耐烦,对这次交易我真的无话可说。”

林某称,自己视信用和荣誉为生命,却被李某上述留言诽谤。林某还称,李某给的“差评”和“严重不当评论”导致自己“店铺”的信用度由100%降到 97.62%。而得到这个差评后1个多月,“店铺”销量为零。她遂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杭州上城区法院,要求赔偿“差评”后失去客源导致的经济损失 7000余元、精神损失费4.2万元。对林某的起诉,李某表示:“她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她网店一年才30来笔生意,本来就不固定。”

此类“差评官司”在全国尚属首例。主审法官表示,“差评”只要不涉及诽谤、侮辱性言辞,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淘宝网公关部人士说,在每个店铺设留言区,买家可在留言区给出评价和打分理由,卖家也可回复,以消除误解,淘宝则允许买家在10天内修改评价(铁猴子语:仅差评有这样的待遇)。

故事三:一个“差评”引来疯狂骚扰:日前,北京的于国富律师在名为“美橙名表折扣”的淘宝店铺买了1块手表,因卖家声明先验货再签收,但操作中要求不验货直接签收,于国富觉得是卖家设的圈套,且拆开后又发现是假货,便给了卖家“差评”。

1月15日下午,于国富收到匿名短信:你的姓名、电话、地址、邮编已通过邮件群发,帖子群发,博客群发等一切方法批量发送!修改中、差评后停止。当晚,于的手机开始出现大量号码为+000190852203, 0085219890037, +000190852213的骚扰电话。同时不断收到骚扰短信:“撤销中、差评后停止呼叫!否则呼死你!永不停止!”

1月17日,淘宝致电于国富,表示关注此事并要严肃处理,骚扰电话当日中午暂停,但威胁短信继续:“如不撤销,加倍公布姓名、电话、地址并24小时全天自动呼叫!” 甚至扬言将骚扰对象扩展到于国富所在事务所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另2位同事。

1月18日,淘宝查封“美橙名表折扣”店铺,店主次日致电于国富,承认骚扰系自己所为并道歉。

网购的时候,我们习惯了先看评价和留言。评价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卖家的经济效益,利益正是这一桩桩血案的本质。淘宝上有无数的皇冠卖家,好评率很多都在100%,你信吗?傻逼才信呢,为什么没有差评?看完了这三个故事你应该早就明白了。

你不给好评,我呼死你,我连你周围的人一起呼死!呼不死你我公布你个人信息,我骚扰你全家不得安宁。再不改我上法院告你,维护我100%的信誉度。

真实的评价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这是电子商务区别于传统商务的特点之一,可是如何能保证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呢?上法庭告的卖家是少数,常见的情形是故事三的前半部分。更多的是不堪其扰,又对繁琐的投诉流程望而却步,差评改为好评。很多买家因为遭遇了这样的黑社会性质的卖家,从此不再相信网上购物。罪孽啊。

淘宝网的评价机制从一开始到现在,虽然加入了一些对商品细节的评价,但是最核心的评价体系并没有本质的变化。并且其中好评提交之后就不能修改,而差评却可以在10天之内进行修改。正是这10天给卖家提供了呼死你的时间。

其实,故事三里面的那个卖家有点傻蛋了,碰到差评可以不用冒法律的险,看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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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并非所有卖家都是这般无赖。淘宝的这种评价机制还催生了一种新生职业:职业恶评师。

操作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先买东西,收到货后再跟卖家联系,通过各种方式暗示,如果不把钱退回,就给差评,很多卖家都担心店铺经营受影响,选择退钱,对已经发出去的货干脆选择放弃,这些恶评师随后再把收到的货转手卖掉,就能赚一笔。 这些人一般会注册很多小号,拍下商品的时候十分爽快,但买回之后,问题就一连串地找上门来,生成要给差评,店方老实地给了钱还好,对于店方比较强硬的,差评师们死缠烂打,有的还有“团伙作案”,分工协作整你的店铺。

有砖家说,实名制能够解决这一问题。是啊,快了,我看中国很快实行实名制上网了。

在中国这个没有基本信用体系的国家,电子商务能走到今天已经不易,出现问题也算正常。对于淘宝的差评血案,不能等着国家完善信用体系,等着实名制上网,等IPv6实行,淘宝自身完善和升级评价体系是最迫切的,不能在三个按钮,好,中,差,就拉倒了。


6 Responses to “一个“差评”引发的血案”

  1. 狮子座 说道:

    杯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2. 赵大宝 说道:

    既然有权评论,那就有差评的可能。
    更何况10天内还有回旋的余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3. reizhi 说道:

    淘宝水很深,虽然经常去买东西

  4. 小程 说道:

    所以我不在网上买东西,对这些真没好感。

  5. 醉美点金 说道:

    从中也折射出淘宝的魅力强大啊!
    看来淘宝在监管评论的同时,也要加强店主的线下活动啊!

  6. 朽木 说道:

    话说顶上这张照片真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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